2015年1月11日下午,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所举办了一场小型学术沙龙。本次沙龙由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召集并主持,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由13级硕士生罗藤做了题为《专利权不当集中的法律规制》的报告。
沙龙伊始,宁立志教授首先进行了简短的发言,充分肯定了前几次学术沙龙举办的意义和由此产生的显著成果并且希望这种学术沙龙能够继续推行下去并让更多的研究生积极参与进来。宁教授进一步指出举行这种学术沙龙不仅能够锻炼主讲人的思维连贯性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通过与其他硕士研究生之间的交流,相互分享学习经验,互相讨论学术问题也能激起思想碰撞的火花,对今后的学术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随后,沙龙进入到主题报告阶段,由13级硕士研究生罗藤对于专利权不当集中的法律规制问题做了报告。他首先从专利权集中的概念,专利不当集中的“不当”及其总体判断标准以及专利权滥用与专利不当集中的关系方面为第一部分切入报告主题。第二部分则进一步结合国外关于专利不当集中的立法例,论述美国和欧盟对于专利不当集中的基本态度。接着在第三部分,主讲人罗藤重点阐述了专利权不当集中的具体分析路径,并借助审查经营者集中的方法结合专利权特殊性质进行具体分析。而报告最后的落脚点则是在于对专利权不当集中这一现象的法律规制模式的分析和自己所提出的完善建议。
主题报告之后,进入了激烈的自由发言和讨论环节。12级硕士生董维首先肯定了主讲人选题角度的新颖性,专利权不当集中的问题在目前还少有学者进行深入研究,因此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研究领域。但随即也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和看法,例如文章在开头花了大量篇幅去解释专利权集中的含义而并没有开宗明义地将专利权不当集中的含义也囊括进去不免显得有些拖沓和头重脚轻,并且文章并没有清晰地区分经营者集中和专利权集中,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会使读者产生一定的疑惑和混淆。12级硕士研究生盛赛赛随后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对于专利权不当集中的“不当”二字,主讲人并没有详细地给出定义也没有具体分析不当的情形,而缺少一个实质性不当的标准就会给执法过程带来很大的不便。2013级硕士生周莉伟和戴秋燕则提出专利权集中的“不当”与主讲人所下定义中提出的“违法性”的关系应予阐明。而之后2014级硕士生冯小美则提出对于专利权不当集中的问题可以不局限于经营者集中的领域。2014级硕士生邱慧心则指出对于主讲人在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国外关于专利权不当集中的立法例中,主讲人仅仅只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对于专利权不当集中的基本态度而并没有论及更多立法例和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以及可借鉴之处,这在结构和内容上是否欠妥。随后,2014级硕士生邰丽莹、郭壬癸也都对发言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参与此次沙龙的硕士生还就研究争议点如对于“不当”的界定以及经营者集中和专利权不当集中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学术氛围浓厚。
讨论环节后,宁立志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首先,他一方面指出论文的选题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存在挖掘空间,可争议点也非常多,报告内容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角度多元视野开阔。另一方面也指出,报告人在报告的时候思考的内容和表达的形式都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随后,宁教授还从五个方面提示主讲人可以进一步展开研究。最后,宁教授肯定了小型学术沙龙的意义,认为其不仅可以使主讲人集思广益和丰富研究角度,还可以增强硕士生们互相交流和学习,提高他们对学术研究的热情。
此次学术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获得了完满成功。
(供稿人:邱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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