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学权威期刊《中国法学》于2014年第6期刊载了经济法研究所熊伟教授的新作《法治视野下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在这篇长约二万字的学术论文中,熊伟教授从法治原则角度对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全方位审视。
熊伟教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内容过滥、形式过多、种类过杂、“政出多门”等混乱局面。不当的税收优惠使纳税人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还导致全国统一市场被各种税收洼地所分割,给纳税人的经济决策带来太多干扰,违反了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优惠泛滥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税收执法的统一性被破坏。
“税收优惠之所以过多过滥,根源在于‘政出多门’。清理固然可以解决税收优惠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无法避免新的税收优惠重蹈覆辙、陷入新一轮的随意散乱。要想根治这种现象,必须借助于强有力的规范措施。”熊伟教授在文章中进一步指出,从法治原则的角度看,量能课税、合比例性、税收法定等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遵循的“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内在契合,可以藉此撬动税收优惠的清理规范。量能课税作为税收优惠的重要参考,不能肆意偏离。量能课税之下,税收优惠还需获得正当性和合法性论证,而这离不开比例原则和税收法定主义的作用。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一个兼具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法性的税收优惠法律体系。
熊伟教授认为,基于我国税收优惠的立法实践和现有的立法能力,以日本《税收特别措施法》为参照,在各部门税法内部清理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进行类型化,尔后汇总、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法律,或许是当下较为务实的做法。更为长远的目标是,突破部门税法障碍,在更能动的整体税种层面进行类型化,制定具有易懂性、有效性和整体性的税收优惠法律。(撰稿:顾德瑞 编辑:谢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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