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瑞娟,分别于2003、2006、200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硕士与博士期间师从于冯果教授。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2007年9月—2008年9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公派赴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留学,身份为中法联合培养博士。近年来,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青年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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