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师从宁立志教授;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师从漆多俊教授。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和财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团队“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骨干成员。现任“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副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和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赴台湾大学、高雄大学、海洋大学、英国赫尔大学进行学术访问与交流。
自1998年以来,已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曾获得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论文评选一等奖、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2008年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福建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厦门市第六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05年)和“厦门市第九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年)。独著《税法与私法关系总论——兼论中国现代税法学基本理论》,合著《现代财税法学要论》,参编著作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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