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家住深圳市龙岗区的余某家新安装了一台热水器,当晚冲凉时晕倒,其时余某已怀孕4个月,经诊断是中度一氧化碳中毒,先兆流产。据调查,余某中毒的直接原因是热水器超量排放一氧化碳及安装人员漏装排烟管导致一氧化碳不能及时排出室外。
2002年1月30日,余某将出售热水器商家及热水器生产厂家告至龙岗区人民法院。要求商家、热水器生产厂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897万元。
经法院调解,双方和解,被告支付给原告1.5万元。
文章出处:http://www.lawyee.org/Case/Case_List_Correlation.asp?CaseID=461549&Action=reason&Action_Name=11819&ChannelID=2010200&ctype=cases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