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维治理进路

作者:李蕊 发布时间:2016-05-14 15:44:26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作为地方政府突破法律钳制与财政限制、综合运用社会资源服务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制度创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曾经在配置资源、调控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是,作为一个极富悖论和矛盾的统一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融资困难,但也加剧了公共融资的不确定性,损害了地方财政的稳定性,更扭曲了资源配置的秩序和效率,引致政府失灵。因此,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限开禁地方政府举债以及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的现实制度流变,失却政府信用背书以及土地财政支撑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亟待转型。具体而言,这种转型须采取二维治理进路:一是进行非公司化改造,驱动政府债务显性化;二是进行公私合作,使平台公司向市场化转型。 

【关键词】 预算法; 融资平台; 预算约束; 地方政府债券; 公私伙伴关系

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二维治理进路_李蕊.pdf


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