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健、李欢: 中国《公司法》改革思考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5 15:20:00         下一篇 上一篇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公司制逐步脱离了最初的国企改制色彩,成为了我国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式。在经济变革、商业创新不断涌现的当下,中国《公司法》的滞后和不适应内容日益显现,亟待新一轮的制度革新。通过《公司法》的修改,回应商事交易现实需求,实现社会治理和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已经成为中国《公司法》需要应对的问题,为此,《公司法》应在改革导向、改革路径、改革重点、改革目标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

关键词:公司法;改革;制度重构


文章出处:《商法界论集》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