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视听作品参与主体及法律地位研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7 08:37:01         下一篇 上一篇

内容摘要:网络视听产业是互联网影视娱乐业经济增长最快的领域。多国法律有“电影作品”规定,但是,随着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电影作品”的法律制度面临挑战,国际上逐步使用“视听作品”的概念,以涵盖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型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案(草案)》新增“视听作品”概念,但“视听作品主体制度”没有作相应修改,未能正确定位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也没有充分考虑视听作品参与主体的新变化,严重影响了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建立新型的视听作品权利主体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文化产业;视听作品;网络视听产业;著作权主体
文章出处:原文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