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安:股债融合视域下的公司治理:现实检讨与法制回应

作者:李安安 发布时间:2020-10-17 16:23:46         下一篇 上一篇

内容提要:随着期权、混合型投资工具的出现以及轰轰烈烈的公司法竞争,股债融合兴起,导致股东投票制度失灵、管理层信义义务失效、一股一权规则悖谬以及相关主体认定的困难,诱发了一场公司治理危机。我国当下的公司法改革,需要评估金融创新带给公司法律制度的具体影响,着力提升公司法制度对资本的吸引力和在全球化时代下的竞争力,同时要丰富类别股的设置、规范股东投票权的行使、限制股份出借和股权互换,推进公司治理法制的回应性变革。 关键词:股债融合;公司治理;公司法改革
文章出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