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第79期读书会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15:43:35         下一篇 上一篇

2023年5月31日晚,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22-2023年度第9期(总第79期)读书会以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期读书会由2022级博士研究生曹锐涛主持,内容为2021级硕士汇报毕业论文开题情况,汇报人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丁美瑶、孙琳、李慧和潘亮。
本次读书会共有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财税法专业研究生、国际税法方向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以及校外专家学者二十余人参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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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汇报与讨论

    (一)丁美瑶:《破产管理人的税法地位研究》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丁美瑶关注到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的涉税争议和法律空白,梳理现有法律规定和相关文献后发现,破产管理人的涉税职责,不仅存在着制度性缺陷,还匮乏理论性的界定,现有研究仍未理清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由此,论文尝试以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体系为观察视角,思考破产管理人在该体系中的位置,与其他财产管理人、其他涉税当事人有何异同,并整合现有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分散性规定,对破产管理人的税法地位以及涉税权利、义务与责任进行系统性的立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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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议和讨论阶段,2019级博士研究生邹新凯指出文章行文结构有待梳理,题目中的地位是什么?又涉及什么地位问题?文章题目的问题意识应突出,并建议参考资管产品管理人的相关制度和研究,梳理一下相关主体的法律定位,可以从企业、行业进行分类。此外,第四章题目过于宏观,要落到问题点上,纲要也相对分散。2022级博士研究生龙秋羽指出“缘起”一词的使用应再斟酌,论文的“源”没有交代清楚,此外,破产管理人的概念并未明确界定,要明晰是属于现行税法体系下的主体还是新的主体类型。2021级博士研究生金超指出可学习罗敏师姐相关文章,从其他角度另行展开。2021级博士研究生高苑丽指出问题意识还不够明显,破产管理人的税法地位界定不够明确。2022级博士研究生马菊花指出研究背景提到的破产程序相关税收问题研究进展如何没有交代清楚,也缺乏政策层面的背景交代。访问学者杨硕老师指出文中的立法现状应从第四章挪到前面,建议思考第二、三章提出的争议是否有法律制度上的诱因,破产过程所涉税款是之前的还是新生的等。


      (二)孙琳:《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政策研究》
2021级硕士研究生孙琳关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涉税问题,发现港内的直接投资所得相关税收政策可能与我国现行制度有所冲突,该类政策本身在适用环节、利益定位、国际接轨方面也存在问题,由此借鉴相关域外经验,针对海南自贸港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调整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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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议和讨论阶段,2019级博士研究生邹新凯指出国家设立海南自贸港的目的可用四个字概括:对标、超越,建议检索相关资料,弄清楚怎么对标和超越,此外文中提到的与我国现行制度的冲突的说法不太妥当,海南自贸港的税收是由海关单独监管,国家已在相关文件内体现不出现冲突的思想,且论文纲要缺少法味,偏向经管文章。2022级博士研究生龙秋羽指出文章内容的安排可以再考虑,应突出解决问题的逻辑,减少知识的普及。2021级博士研究生金超指出内容上不必单独成章介绍,可在崔晓静老师和候卓老师已有文章基础上创新,挖掘理论,体现差异。2021级博士研究生高苑丽指出文章的入题略显拖沓,建议将内容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形成发现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线。2022级博士研究生马菊花指出文章的综述部分的条理有待提高,同时要注意参考文献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熊伟老师特别指出文章中太过基础的内容要去掉;国际税法虽说有所谓的定理、规律,但更多体现为利益工具的一面,因此也应注意理论的利益站位;注意在参考域外经验的时候不能只吸收而不去糟粕;在国际竞争方面,还要考虑国际争议、诉讼,不能与中国先行和现行的政策、政治导向相冲突。

(三)李慧:《政府补贴的可税性研究》
2021级硕士研究生李慧关注到政府补贴应否征税在大众认知中的分裂对立和相关税法规定的不同,梳理相关文献后发现,现有关于政府补贴可税性的研究在税法领域相对稀少,由此试图从整体上对政府补贴进行分类,再逐个阐释不同类型政府补贴的可税性,从而为规范政府补贴的课税活动提出了相应的规则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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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议和讨论阶段,2019级博士研究生邹新凯指出论文思考范围还相对局限,政府补贴分类的方向正确,但不够细,建议考虑国家补贴政策的制定目的,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国别地进一步细分;可以参考张守文老师关于可税性的文章来增加可税性的法理论述。2022级博士研究生龙秋羽指出第一章的内容可以再分;第二章的内容部分可以调整到绪论,还要明确文中所涉免税政策的功能性导向。2021级博士研究生金超指出从税法角度上看政府补贴不征税确有当然性,但从财政法角度看,涉及财政利益的分配,可能有更多的空间,还要注意政府补贴、政府奖励的区别和税法地位,同时文章聚焦于产业补贴,但劳动力补贴可以适当关注,比如研究生落户的一次性奖励和房补。2021级博士研究生高苑丽指出文中阐述政府补贴可税性的说理到底属于哪种理论?还是自创理论?要注意是否具备可税性和具有可税性但不征税的论证是不同的。

(四)潘亮:《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
2021级硕士研究生潘亮关注到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设立复杂,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同时具有其公益性导向,涉及多个纳税环节,在税法适用方面有规则缺位、税负过重、区别对待的问题,文章试图从这些问题中明确一个研究方向,从而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设立和运行提供相对完整的税法规制保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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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议和讨论阶段,2019级博士研究生邹新凯指出该论文提纲缺少法味,经管味太浓,且目前的观点太多,需要定下来以形成完整的论证线,也要注意体现辩论和论证的味道,填补法味,此外,在借鉴域外经验时,注意不同国情下公募REITs的政策导向,以及在不同阶段各主体基础法律之间的关系。2022级博士研究生龙秋羽指出汇报内容的法味不浓,需要增加相关税法理论的论证。2021级博士研究生金超指出可以考虑公募REITs递延纳税的问题。2021级博士研究生高苑丽指出该大纲的问题还未提炼到位,应强化具体的研究对象。
熊伟老师特别指出该选题相对新颖,难度不小,希望在现有基础上挖掘更有意义的东西,去探讨更深层次的问题,同时注意研究方向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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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点评与总结

本期读书会的最后,熊伟老师就上述汇报做出点评:首先,从汇报内容看,目前的论文大纲还不够聚焦,逻辑主线还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补强;其次,应注意在文章的内容方面不要进行大面积的常识普及,不需要面面俱到,所陈述的内容跟论证的问题相关即可,要考虑目标读者的知识水平;最后,论文观点还需要进一步提炼,结合此次汇报发现的问题继续改进和完善。
至此,本学期第四期读书会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读书会更多的知识交流和思维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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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陈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