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群”,检察官的网络之舞

作者:检察日报 孔繁平 卢金增 王淑华 发布时间:2009-11-16 12:36:00         下一篇 上一篇

地处山东半岛沂蒙山北麓的临朐县,是一个人口85万、年财政收入不足5亿元的国家级贫困县。然而,这里的检察官们却利用现代互联网引领着文化的潮流,“临朐检察官法律博客群”正日益成为这个基层检察院所独有的文化品牌。

  自2007年以来,该院在正义网打造法律博客群,目前成员已增至40余人,撰写博文2000余篇,其中500余篇被评为优秀博客文章,数十篇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刊载,取得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良好效果。日前,临朐检察官法律博客群精品文集《草根风起》已正式出版。

发端

  时间回溯到三年前的岁末。在潍坊市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临朐县检察院宣传工作成绩不佳,这让当时分管宣传的副检察长王乐成很苦恼。如何另辟蹊径带领大家打个翻身仗,他决定从自身做起。2007年3月,王乐成在正义网注册了法律博客(网名:断桥梅),这也是该院干警在正义网开通的首个个人法律博客。

  一花引来众花开。在他的带动下,研究室的“雨中笛声”、“haimi-an”、“ma°ta°”等相继开博,王乐成也很快成为正义网上的知名博客人。2007年7月,王乐成应邀参加高检院举办的网络技术与检察宣传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

动议

  临朐县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多年的政法和检察工作生涯使他养成了博学、开明、善思的秉性。走上检察长岗位,他与干警们立足现实,谋求发展,稳步推进整体工作。

  “文化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在打打球、唱唱歌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文化活动形式呢?”检察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让善于思索的法云江豁然开朗。他敏锐地意识到,网络信息时代,检察工作与互联网的联系日趋密切。如果将个别干警的自发行为转化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形成一个群体,不但能繁荣检察文化、展现基层检察院风采,还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经反复论证,2007年9月,该院出台了法律博客群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借助正义网这一平台,建立法律博客群的指导思想、管理措施和奖励办法。

碰撞

  一石激起千层浪。博客群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在正义网引起广泛讨论,短短一个月时间就有数千条跟帖。

  反对者认为,博客是个人私事,不应以单位名义去要求。网友“劳月”说:坚决反对这种新形式的“走形式”,这是把博客庸俗化;“yang70”则称:以组织的名义要求参加,博客便变成学习汇报栏了;“马港”表示:领导决策要避免“楚王好细腰”;“小丸子”称之为恐怖的创新。

  与此同时,山东大学教授谢晖、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吴越等诸多网友给予了热心鼓励。网友“老何”说:我本人对这一做法虽不十分看好,也担心会出现形式主义,但对新生事物不要急于批评和下结论。重要的不是网友写什么,而是管理者的引导以及博客的价值取向。

成长

  面对争议,法云江的观点很明确:求同存异,在实践中探索前行。为此,该院采取一系列举措,如制定管理章程确保政治方向,聘请文学顾问讲授写作技巧,建立采风基地……由于正确处理了个性化与规范化的关系,法律博客群得以健康成长,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院从博文《当心无牌马路杀手》所反映的问题入手,依法查处超限运输站刘某受贿大案;通过博文《家庭旅馆应加强规范管理》整理报送信息,引起全县范围内家庭旅馆的清理整治,优化了旅游投资环境;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网友“法心”通过博客举报的村干部违法犯罪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博客群成员“风云笑语”,以总成绩423分顺利通过2008年的司法考试。他说,“院里倡导建博客群后,去正义网一看,既有法学家的前沿观点,更有实务者的实践经验,感觉打开了一扇知识之窗……”“西江月”是群里的一名活跃分子,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他如鱼得水,2009年初,他通过竞争上岗成为院里最年轻的中层正职。“haimian”根据他的成长经历撰写的博文《选调生在这里如鱼得水》,先后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展望

  网络管理员“柔情判官”发帖说:临朐县检察院的博客群建设给山东乃至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树立了榜样。网友“秋水如蓝”说:逐渐萌芽于法律界的草根文化,应予大力扶持;源自基层法律界的草根风,要形成气候!

  “博客群建设,不能满足于上级肯定了、报纸报道了,《草根风起》的出版,也只是途中的一次回望。今后,我们要以此为起点,在准确把握网络特点、建设网络阵地以及引导网络舆论、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方面作出积极努力,推动博客群建设向纵深发展。”法云江谋划着博客群的未来。

文章出处:中国法律信息网|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911/300048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