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晋教授出席上海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年会

作者:研究所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4-11-13 22:48:20         下一篇 上一篇


118日,“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反垄断法热点案例的法律与经济分析——中国和韩国的比较视角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楼东方会堂举行。应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邀请,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教授携博士生钟瑛嫦、硕士生王贵一起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中国人民大学—高丽大学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协办。来自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法院、律所和企业的100余位代表与会,围绕反垄断法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胡近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中方主任史际春教授,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韩方主任李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长杨洁,湖南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晓晔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徐士英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先林教授和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王先林主持。

研讨会共安排了四个主题。第一个主题围绕“三星诉苹果、华为诉IDC案与标准必要专利”展开,第二个主题为“微软案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第三个主题围绕“反垄断执法程序”展开,第四个主题围绕“反垄断承诺制度”进行交流。孙晋教授在第四个主题发表了题为《反垄断法承诺制度中相关三方之冲突》的演讲。报告中,孙教授运用实证和解构研究方法,认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承诺制度的适用实践中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公共利益;在此研究背景下有必要重新解构承诺制度及所涉及的三方关系,拟制出一个以竞争者、消费者、利害关系人等为代表的公共利益方,以此作为承诺制度的相关第三方;继而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别讨论三方之间存在的冲突,以期更深入地解读承诺制度的运作机理。孙教授的论文观点和研究视角不仅得到与会其他学者的认同,也获得主持人与评议人的一致赞许。

本次会议通过对反垄断执法相关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问题的探讨,以最快的速度回应了国内外针对近期中国反垄断执法风暴中的质疑和诘难,并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正面的批评,进而提出执法改进建议,这对于构建更加合理、紧密的法律框架和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的规制能力将会起到积极的影响。(撰稿:钟瑛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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