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首次学术沙龙在教研室举行,由经济法研究所2014级金融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就“11超日债事件的法律分析”议题展开讨论。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冯果教授出席沙龙活动。
沙龙活动首先由杨博闻、张阳、阎维博、黄伟娜、李思柔、王奕丹、牟林同学依次作主题发言。杨博闻从“11超日债中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之诉模拟分析”的角度进行切入,对案例进行了独特的解读。张阳结合“11超日债事件”从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公司债券受托人管理制度。阎维博提出“11超日债事件”中存在信用评级跟踪报告不及时的问题,并结合及时性的判断标准展开论述。黄伟娜结合案件材料着重分析了我国保荐人和受托管理人制度,并通过美国的相关制度加以对比。李思柔通过论述刚性兑付的问题引导出整个债券市场中债券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王奕丹则专注于刚性兑付问题进行了深入详尽的研究,并通过国外制度的对比与借鉴,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建议与措施。牟林着重分析了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结合我国信用评级机构面临的挑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冯果教授在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点评时指出,举办学术沙龙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同学们主动学习的能力,通过把平时所学与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结合,从而强化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冯果教授强调,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培养要从最基础的做起,要锻炼在短时间内收集素材、整理分析素材、归纳要点、最终形成富有逻辑的书面材料的能力;同时还要训练口头表达能力,要在短时间内能够清晰流畅的将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出来。最后,冯果教授对同学们的报告表示肯定,并建议大家把自己的发言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在之后的日子里做更深入更完整的研究。李安安博士也从“权利配置”“利益冲突”和“责任界分”三个关键词入手,用精炼的语言对同学们的发言作了总结。
本次沙龙活动由2014级经济法博士研究生汪文渊主持。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杨梦、杨复卫、谢贵春、张东昌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并就沙龙议题作了发言。(撰稿:汪文渊 编辑:谢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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