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研究生参加劳动法实践教学研讨会

作者:研究所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4-12-02 13:21:35         下一篇 上一篇

1129日,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第一届劳动法实践教学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胡弘弘教授,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胡俊检察长,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许雄文副院长,以及其他来自省内外不同高校的教师、学生和实务界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首度聚焦于劳动法实践教学培养方式的建构,以满足劳动法专门人才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大学法学院吕琳副教授主持,胡弘弘副院长、王全兴教授和许雄文副院长分别致辞。随后的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围绕“劳动法实践教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实务界参与劳动法教学的模式研究”、“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应用”等话题展开探讨。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班小辉作了“关于劳动法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的主题发言,详细介绍了美国的劳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对比分析国内常见的案例教学法、劳动法律诊所等劳动法实践教学模式,建议劳动法实践教学应完善以下几点:丰富案例教学的案例来源;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动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专业型教育;通过联合培养项目培养劳动法实务型人才。最后,在一片祥和的氛围中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另悉,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鲍雨、毛景以及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撰稿:鲍雨、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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