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国台湾地区著名公司法专家、成功大学法律系陈俊仁教授莅临我院讲学,在经济法教研室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场题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务发展”的学术盛宴。
陈俊仁教授的讲座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梗概”。讲座伊始,陈教授首先简要梳理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渊源和历史进程,针对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对公司社会责任解读存在着不准确、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法律视角的规范解读,其指出公司的社会责任有消极与积极之分。而消极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应负的责任,这是公司守法的基本要义,并非公司社会责任的真实范畴,所谓公司社会责任主要是指其积极的社会责任,即公司作为聚集社会多数人资产之人,在社会中应负的责任。
第二部分为“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陈教授顺承第一部分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定性的解读,进一步指出研究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应明确一个中心和两个问题。一个中心是指要明确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中心是公司用营利所赚取盈余进行分配的问题,对内表现为向董监高、股东及劳动者的分配,对外表现为向社区、宗教、学校等领域的分配。而以法律视野下要明确的两个问题分别是“公司可不可以进行CSR,将盈余分配给股东之外的人”、“应不应该以法律强制公司进行CSR,强制其将盈余分配给股东之外的人”。
第三部和第四部分分别为“公司社会责任的国际法规范现状”、“从soft law到hard law的发展趋势”。陈教授通过对当前主要的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国际法规范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国家责任的法理基础角度入手,结合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跨国企业在处理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相关实践,指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规范将呈现出由soft law 到hard law的发展趋势。
讲座由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副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冯果教授主持。冯教授对陈俊仁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就“公司法的精神”、“软法与硬法在公司社会责任问题中的关系”、“国际与国内视野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以及学术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陈教授及现场的同学进行了积极的交流。(撰稿:张阳 摄影:段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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