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2015年经济法年会

作者: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5-06-01 21:02:51         下一篇 上一篇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5926—27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拟结合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集中围绕全面改革、依法治国与经济法的主题展开研讨,以更好地推进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经济法治变革与创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926—27

会议地点:河北大学

四、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1591-10;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到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ngjifa2015@yeah.netjingjifa2015nian@163.com

论文联系人:刘广明,联系电话:18931883788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直接挂钩。

5.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59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5.参评论文请于820日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邮编:071002

会务组总负责人:孟庆瑜,联系电话:0312-5073231,13785210747

会务联系人:辛 欣,联系电话:0312-5073230(),13582294293

刘广明,联系电话:18931883788

赵树文,联系电话:13288937567

马洪超,联系电话:18233281558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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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http://www.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