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应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宁立志教授的邀请,香港岭南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林平教授以“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规制的经济学分析”为题在经济法教研室331举办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宁立志教授主持,教研室周围博士后和2014级、2015级经济法全体研究生参加。
林平教授主要围绕三个部分进行阐述与分析:首先是专利许可的相关制度,阐述了专利许可的产生动因、专利许可中的附加条件以及专利许可的竞争效应等问题;其次是必需设施的强制许可问题,阐述了“必需设施原则”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不同观点,林教授认为中国应当审慎使用必需设施原则;再次是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许可原则,阐述了FRAND许可原则的内涵、目的,详细介绍并演练了利用“夏普利值”计算专利价值的方法。最后,林平教授总结了以上内容对于中国专利制度的启示意义。
在互动交流阶段,同学们针对林教授讲授的内容,提出自己的问题,与林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收获颇丰。最后,宁立志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宁教授认为林平教授的讲座主要阐述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法律必须是有效率的,宁教授列举意大利经典的经济学案例阐释在法律制度中引入经济学分析的重要性;二是法律公平实现的途径,宁教授列举香港的经典案例表明在法学中引入经济学或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更能够实现法律公平。同时,宁教授十分赞同林平教授的诸多观点,如在关键设施的有关问题上,必须尊重关键设施所有者的所有权,法律制度中民法是基础,经济法中的公权介入必须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且须谨慎而为;在标准的问题上,消费者虽对标准有需求,但是专利权人仅可因专利获利,不可因标准获利;在判断标准的重要性上,强调以经济学上的重要性为主、兼顾技术上的重要性;突出强调FRAND原则应当是一个区间不应是一个点。最后宁教授提出法学学子想要学好经济法学,必须具备经济学知识,鼓励同学们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增强自己的经济学基础,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
本次讲座是一次法学与经济学不同学科之间交叉学习的宝贵机会,打开了法学学子从经济学角度思考法学问题的思路,对日后经济法的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
(供稿人:蒋力,戴秋燕)
文章出处: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