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冯果、李安安:《收入分配改革的金融法进路——以金融资源的公平配置为中心》

作者:冯果、李安安 发布时间:2016-04-06 11:35:00         下一篇 上一篇

 

   “ 金融创新与法治发展丛书”之首册《收入分配改革的金融法进路——以金融资源的公平配置为中心》(冯果 李安安/著)已于2016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敬请关注。

《金融创新与法治发展丛书》总序

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正在华夏大地席卷而来,“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一20年前的政治话语再度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对于金融法而言,创新从来就是其立足的根基与制度变迁的主线,金融创新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动力之源的认知早已成为无可置喙的经验p常识。作为一种“创造性破坏”的力量,金融创新是一把典型的“双刃剑”,既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也会带来经济灾难和社会病痛,其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毁誉参半的复杂影响和功罪交集的矛盾冲突当属这种双重角色的典型映射。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发生之后,批判与反思金融创新的言论甚嚣尘上,甚至将金融创新当做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但回到我国的现实语境,我们面临的现状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我们需要的是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培育和引导金融创新而不是因噎废食地抑制、阻却甚至扼杀金融创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通过金融法治助推金融创新,扬起长避其短,趋其利避其害,成为亟待思考和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供给日益丰富,反映出金融市场转轨过程中的“立法饥渴”,暗含着通过金融法治为金融改革保驾护航的美好期待。这是因为,改革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而法治的作用就在于能够区分“改革试错”与“权力滥用”的界限,确保改革的目的正当、规则合理与程序正义。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有法律不代表有法治,金融法律制度的不断供给并不意味着金融法治秩序的持续增长。金融法治可以从金融法的运行状态、运行方式、运行程度和运行过程四个方面进行衡量。就其运行状态而言,金融法治指涉的是金融法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其合法性评判的形式标准应看金融法的制定是否符合民主立法程序,实质标准应看法律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自然法原则且符合人权保障精神。就其运行方式而言,金融法治主张金融市场主体和金融监管机构都要守法,但更强调金融监管机构首先守法,即重点不是“治民”而是“治官”。就其运行程度而言,金融法治强调“法的统治”,突出金融法的目的性价值,以法律至上为价值圭臬。就其运行过程而言,金融法治表达了从金融法的形成、遵守、实施到产生预期的、最佳的法律秩序状态。显然,我国金融市场的现实状态与金融法治的理想状态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金融创新所依赖的法制权威性、法制整合力、法制公信力、法制执行力、法制创新力等因素尚未齐备,金融创新与法制变革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形成。因此,我国必须继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放松管制,改进监管,寻求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竞争性平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是全国较早开展金融法教学与科研的单位之一。2004年,经济法专业开始招收“金融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2014年,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资本市场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机构。10余年来,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金融法学科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与发表大量的学术专著与专业论文,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融资法、互联网金融法制、金融法基础理论等方面取得了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为进一步推动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的发展,提升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水平,强化学科建设与社会服务力度,我们决定出版“金融创新与法治发展丛书”,集中展示金融法领域具有思想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的学术精品。本丛书的入选标准坚持学术性,要求立足学术前沿,追求学术创新,注重学术规范,恪守学术伦理。热忱欢迎有更多的金融法著作入选“金融创新与法治发展丛书”,也希望“金融创新与法治发展丛书”的连续出版能为促进学术研究繁荣和推动金融法治进程贡献绵薄之力。

    是为序。

                                                         冯果    2015年岁末

 

收入分配改革被称为“关键时期的关键改革”,重要性与难度可想而知。本书置于金融法的立场来检讨与审思收入分配改革,试图在文献与话语缺失的境遇下填补学术研究的一块空白,彰显金融法制变革对于收入分配的重大意义。具体而言,本书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深化和推动金融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当前的金融法基础理论研究呈现出空洞化与碎片化的特点,亟待进行系统化的整体主义研究。本书对金融法的价值追求、功能定位与学科性质进行了辩证审视和理性反思,对压制型立法与金融抑制、选择性执法与金融排斥、依附式司法与金融分割三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金融法制度诱因进行了理论抽象和提炼,从“权力—权利—能力—利益”的法理范式为收入分配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推进了对金融公平、金融民主、金融包容的理论研究,构建了“民生金融法”的知识论范畴体系,这些学术研究努力有助于推动金融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化。第二,推动金融法制的现代转型。本书直面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选择被法学界忽略的“金融资源公平配置”这一重要切入点来求解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时代难题,从金融资金的公平分享、金融机构的优化布局、金融工具的组合配置、金融市场的功能优化四个维度论证了收入分配改革的金融法进路,对政府投融资、农村金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等等法律制度的变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与完善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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