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枫林尽染,丹桂飘香。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新学期首期读书会在张荣芳教授的指导下于10月17日晚在经济法教研室331成功举办。
本期读书会由16级博士生房海军进行主题报告,15级硕士生邱丽媛担任主持人,来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访学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张波老师作为本次读书会的评议人。此次读书会主要由报告人主题报告、点评人评议、参会人讨论提问、老师总结点评四部分构成。
在本次读书会中,房海军博士以“社会保险待遇与保费的严格对应关系质疑”为主题进行报告。房海军博士首先从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与保费缴纳之间呈现严格对应给付关系的规范现状出发,结合实务案例分析了当前社保待遇给付以足额缴费为前提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的现实问题。其次,他分别结合社会保险的目标、方式、功能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强调保费与待遇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构成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严重损害。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所固有的国家福利和社会连带思想受到冲击,社会保险本应具有的强制性以及外化保障社会安全的功能丧失。综合考量社会保险的制度属性和社保费的独特征收原则,房海军博士认为,应当将社会保险待遇与保费之间的对应关系界定为整体保费与保险支出间的收支平衡关系,而绝非个案中保费与给付之间的对价关系。
(图为房海军博士在进行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后,来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访学的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张波老师和16级博士弥晶分别对本次报告进行评议。张波老师对本次主题报告的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本次报告中所涉及的案例分类提出了一定的改进意见;16级博士弥晶则结合自己多年的实务经验,对该主题报告的实操性进行解读,并对涉及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诉讼在实务上的解决办法向同学们细致介绍。
评议环节结束之后进入提问与讨论环节,16级博士生赵乾就实务中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职工医疗互助的性质及其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我国台湾地区职业工会为自由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模式的改进存在借鉴价值等问题与大家展开讨论。15级硕士生邱丽媛对保险金风险问题提出自己的疑惑,16级硕士生郭凤郡与聂紫薇也对劳动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最后,博士生导师张荣芳教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点评。张老师首先对房海军博士的论文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其次,结合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外化保障风险的机制等内容为大家做了全面的讲解。张老师指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社会保险义务人在参保以及履行相关保险义务时的逆向选择问题;社会保险外化保障风险的功能体现于国家为职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风险分摊机制,该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在劳动关系内部由于用人单位承担风险能力的差异无法充分保障劳动者权利的问题。最后张老师对本期读书会所产生的良好示范效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对接下来的读书会活动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图为张老师在进行总结)
通过读书会的交流学习,参会同学纷纷表示收获良多。读书会结束后大家依然沉浸在热烈地讨论之中,并对下一期读书会的举办表示期待。
撰稿人:16级研究生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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