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4日,由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主办,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召开。来自京内、京外的专家学者,企业界、律师界的金融实务工作者等近50人出席会议。本届年会以“科技金融的法治治理”为主题,共分四个阶段展开讨论,为科学技术发展,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献言献计。
我院宁立志教授,2012级经济法博士生王德夫,2016级知识产权法博士生戴秋燕,2014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张阳应邀出席此次会议。在第二阶段的讨论环节,我院2016级知识产权法博士生戴秋燕发表了题为《专利许可合同中的数量限制条款分析》的报告,从促进科技传播的角度分析专利许可合同中的数量限制条款问题,建议从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同角度规制违法限制竞争的专利许可行为。在第三阶段的讨论中,我院2012级经济法博士生王德夫作了题为《论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应对》的演讲,从区块链数字货币不同于传统货币以及非传统的电子货币这一显著特征展开,论述了区块链货币的基本特征,法律定位,社会影响,为防范区块链货币在未来的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在第四阶段的讨论环节中,我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张阳以《股权众筹平台的规制路径:检视与前瞻——一个风险防范与比较分析的视角》为题参与大会交流,其以股权众筹平台在运作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围绕股权众筹平台存在的多方主体关系,如何从不同环节防范股权众筹平台存在的诸多风险。在第三阶段的讨论中,我院宁立志教授作了点评发言,他首先肯定了文章作者对数字货币的特征、定位和利弊的归纳与总结,认为作者对于数字货币中的技术与法律问题以及数字货币对现有货币体系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的论述较为准确,同时宁教授也提出了该项研究进一步完善的几点建议。
此次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在征集的所有稿件中通过匿名评审的方式评选出六篇优秀论文,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我院2012级经济法博士生王德夫荣获一等奖,2016级知识产权法博士生戴秋燕荣获二等奖,2015级经济法博士生肖函与2014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张阳荣获三等奖。
最后,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会长易继明教授为获奖者颁奖并致闭幕词,对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研究生的学术能力给予充分肯定。
(供稿人:戴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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