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果教授等著的《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法治逻辑》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发行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中心 发布时间:2016-09-09 17:39:00         下一篇 上一篇

近日,由冯果教授等著的《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法治逻辑》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作者简介:

冯   果: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荣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从事公司法、金融法研究。现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著作近十部。

南玉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窦鹏娟: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汪文渊: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段丙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弋羲: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    阳: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二)序言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与完善债券市场已经被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然而,由于长期以来“重股轻债”的资本市场运行格局以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债券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与混乱,形成了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与债券市场发展不同步,债券市场基础性法律缺失,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零散且效力层级较低的现状。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须臾离不开完善的债券法律制度,实现我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和法制化,必须要改变当前债券法律制度碎片化和低层级的现状。这就需要及时重构和完善债券法律体系,充分利用《证券法》修订的契机将债券纳入到《证券法》进行统一调整,使零散的债券制度规则在上位法的指引下得以有效整合与规范,将混乱无序的监管竞争引导回遵循证券市场基本规律的基础之上的监管创新。
在债券法律规范的制度谱系中,风险防范制度的地位举足轻重,直接关涉债券市场稳定与发展的本源性问题。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防风险作为促进增长、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重要性日益凸显,正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十三五”时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对于债券市场而言,风险防范已经成为现实且紧迫的课题。以信用违约风险为例,自从2014年“11超日债”事件爆发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偿债危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债券违约极有可能呈现出“常态化”趋势。面对层出不穷的债券市场风险事件,我国目前对于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处理在规范上表现为过于原则化和碎片化而欠缺系统性和完整性,导致实践中风险化解的理念与思路不甚明了,政府兜底解决的传统做法更是饱受诟病,无益于真正市场的形成。鉴于此,深入研究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法理基础与制度逻辑,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正是本书写作的动因与初衷。
债券市场风险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无意于进行面面俱到式的全景论述,而是选取若干维度进行深入求证和必要展开,分设六章来探究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法治逻辑。第一章为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旨在从债券本质与特性出发,围绕着价值取向、制度功能以及理性诉求三个方面对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进行应然意义上的理论解释,通过对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现状的梳理检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而对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重构提出系统性建议。第二章为债券发行市场监管制度研究,主要讨论债券发行市场之所以呈现出监管权分散的历史肇因、基本样态以及可能对债券市场产生的影响,厘清债券发行市场现今阶段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力疆界以及由监管竞争所诱致的对发行市场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从学理上论证进行债券发行市场变革的主要着力点和基本路径,并就债券发行市场监管规则建构与完善提出若干法律建议。第三章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研究,旨在廓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现状与困境,从制度源头探究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运作难题与利益冲突的诱因所在,指出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构建应当首先明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定位、细化资格认定,通过权利与义务的合理配置来控制债券受托管理关系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当履职的责任追究模式来规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行为。第四章为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通过考察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变迁历程透视出评级机构不再局限于债券市场的信息中介角色,而是超级权力的拥有者和现代金融市场的操控者,通过透视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改革指明了关于进一步变革评级机构收费模式、改善评级行业高度垄断的市场属性、弱化评级依赖、完善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可能路径,同时就加快完善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制度、强化对于评级机构的诚信规制、致力于促进评级结果的质量改进、健全信用评级的监管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第五章是关于公司债券限制条款的研究,指出规范限制条款的意义在于通过限制发行公司的行为能力矫正合同自由的异化和实现债券合同的合同正义,并认为限制条款兼具控制债券风险与降低融资成本双重功能,在类型化分析基础上主张根据各部门法的规范内容,将限制条款的规范方式进行差异化安排。第六章是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制度研究,尝试区分债券违约法律规制的层次性,从规范整合和提炼入手厘清商事逻辑之下的法治逻辑,构建债券违约风险化解的理念与进路,以体现法制对市场实情做出响应的及时性和科学性,同时认为我国债券违约的法律治理应遵循债券运行的市场逻辑,以债券交易的商事实质和法律规制的利益横平为导向。六章内容各有侧重却又环环相扣,共同构筑了债券市场风险防范的有机整体。
本书是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集体智慧的结晶,具体写作分工是:冯果(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阳(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撰写第一章;张弋曦(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撰写第二章;汪文渊(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负责撰写第二章;窦鹏娟(法学博士、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撰写第四章;南玉梅(法学博士、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讲师)负责撰写第五章;段丙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负责撰写第六章。在统稿过程中,尽管我们尽力实现文字风格的近似性和观点的协调性,但差异性问题在所难免,错讹之处定然不少,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三)目录

前 言
第一章契合债券本质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节债券的本质与特性
一、债券本质:信息披露制度建构的逻辑起点
二、债券特性:信息披露制度建构的差异化缘起
三、小结
第二节债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解释
一、价值取向:市场化与法治化的二维解读
二、制度功能:债券信息披露作用机理的三重视角
三、理性诉求:以相关市场主体应然角色为中心的考察
第三节割裂的中国债券市场与碎片化信息披露制度
体系
一、现实观照
二、问题检视
第四节债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重构
一、总体思路:统一与差异的二元并进
二、基本进路:以偿债能力为中心展开
三、配套制度:市场化、法治化视域下的全面推进
第二章债券发行市场监管制度研究
第一节债券发行市场监管权分散的基本样态与肇因
一、债券发行市场监管权分散的基本样态
二、债券发行市场监管权分散的肇因
第二节监管权分散下的监管重叠与竞争
一、监管重叠
二、监管竞争
第三节监管权分配的两种路径
一、监管权分配的路径Ⅰ:发行人类型导向
二、监管权分配的路径Ⅱ:债券融资目的导向
第四节完善债券发行市场监管体系的若干法律建议
一、以债券融资目的为依归适度调整监管机构权限
二、建立以央行为主导的监管协调框架
第三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研究
第一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简述
第二节我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现状及困境
一、根源解析——制度建立基础的差异
二、利益冲突——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核心矛盾
三、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第三节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之对策
一、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模式选择
二、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原则
三、完善我国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建议
四、小结
第四章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第一节债券市场上信用评级机构的变迁与定位
一、从信用报告机构的诞生到评级产业的崛起与繁盛
二、监管扶持下的信用评级机构及其权力的扩张
三、评级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失守与面临的信任危机
第二节制度变革的缘起:信用评级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影响
一、评级机构的收费模式、利益冲突与寡头垄断的市场特征
二、信用评级依赖症:从市场参与者到金融监管部门
三、评级机构的权责失衡问题
第三节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制度改革
一、山雨已来:评级世界迎来监管改革风暴
二、得失寸心知:信用评级法律监管制度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三、路在何方:信用评级法律监管改革未来努力的方向
第四节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及其法律监管
一、我国的债券市场及其信用评级的现状
二、后危机时代的改革对我国信用评级法律监管的启示与借鉴
三、小结
第五章公司债券限制条款研究
第一节限制条款的规范意义及其功能
一、限制条款的规范意义
二、限制条款的规范功能
第二节限制条款的交易类型与规范方式
一、限制条款规范的交易类型
二、限制条款的规范方式及其内容
第三节限制条款的约定边界
一、资本充实为界的资本性交易
二、以不当利益转移为界的损益性交易
三、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任意性规范
四、小结
第六章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制度研究
第一节债券违约的规制基础:债券契约
一、债券交易的商事本质
二、债券契约的属性及其市场化内涵
三、债券违约责任与治理分层
四、小结
第二节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违约风险化解经验
一、风险化解的制度前提:债券契约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市场化伊始的市政债券:违约风险化解的监管探索
三、中坚勃兴的公司债券:私法自治的违约处理肇始
四、市场创新下的结构性债券:涉众性保护的危机处置发展
五、本土化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法律构建的启示
第三节我国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法律机制构建
一、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制度的理念检视
二、债券违约风险化解理念定位
三、风险化解法律机制的设计与实施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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