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师生应邀参加“2017年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社会法治高端论坛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职工培训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22 20:00:00         下一篇 上一篇

2017年5月20日,“2017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社会法治高端论坛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职工培训法律问题研究”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喻术红教授、张荣芳教授、班小辉讲师、房海军博士等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共分三个小组,每一小组发言人围绕“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职工培训法律问题研究”进行主题发言。我院班晓辉老师在第一单元第二组作了《我国学徒制改革的现状与制度反思——以德国“双元制”为镜鉴》的主题发言,班老师介绍了学徒制的内涵变迁,并对我国“现代学徒制”与“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进行了比较研究,在系统分析我国学徒制试点改革的运行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德国双元制学徒培训的制度特色,最后结合德国的双元制培训模式为我国学徒制改革提供了几点建设性意见。班老师有关德国双元制培训制度的介绍得到了评议人姜颖教授的充分肯定。


在第一单元第三组的评议阶段,我院喻术红教授应邀作为评议人分别对本环节各位发言人的主题汇报进行了评议。其中针对刘金祥老师报告的《我国公共实训基地的探索与发展——基于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比较研究》这一主题,喻老师提出了以下困惑“德国跨企业培训中心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国公共实训基地的发展还能否以德国制度为借鉴?”针对周长征老师所提出的可通过“直接补贴”、“加强审计”等方式完善我国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制度的建议,喻老师指出此项建议可能会引发更多新问题的思考。   

     

会议第二单元主题为“高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研究及二孩背景下社会法配套制度研究”。在本单元我院喻术红教授、张荣芳教授分别作了《延迟退休语境下的高龄劳动者就业促进问题》、《退休职工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的困境及出路》的主题发言。喻老师从四个方面强调了促进高龄劳动者就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出这是当前我国严峻就业形势使然,是老有所为的当然内涵,是平等就业的基本要求,是延迟退休方案实施的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针对促进高龄劳动者就业的具体措施问题,喻老师分别从开发适合高龄劳动者职业、有选择的适用弹性工作时间等五个方面给出了合理的政策建议。张老师在主题发言中则针对我国当前医疗保险制度中退休职工是否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问题展开了详细阐述。对制度现状、问题缘起进行系统概括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医疗保险独特的制度原理,并明确指出我国当下退休人员免缴医疗保险费的制度现状破坏了医疗保险基金独立、自负盈亏的原则,损害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并由此引发了对最低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费补缴制度的合理性怀疑等问题,最后张老师在总结域外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我院三位老师在本次社会法高端论坛上就相关问题的建言献策,得到了社会法学界各位专家学者的热烈好评,提高了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在本学科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供稿房海军;摄影田蒙)

                                          20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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