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师生赴武汉、荆州、襄阳开展调研活动
为深入了解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配合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2018年1月8日至18日,在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术红教授和副主任张荣芳教授、班小辉老师的带领下,中心师生分赴武汉市、荆州市、襄阳市开展了多场实地调研活动。活动内容紧紧围绕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博士生赵乾、房海军、程凌、田蒙蒙以及部分硕士研究生参与了调研活动。
(图为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研现场)
1月8日下午,在喻术红教授、张荣芳教授以及班小辉老师的带领下,师生一行来到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研仲裁院的组织运行以及调解仲裁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调研座谈会上,仲裁院的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先就仲裁院整体及各部门的组织运行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其后,双方便围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计算标准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等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座谈。
(图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现场)
1月9日-10日,师生一行奔赴荆州开展调研活动。此次调研分两个阶段:9日下午,师生们首先参加了在荆州市人社局9楼会议室举办的题为“《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的研讨会,一方面师生们通过与人社部门领导的深入交流,了解到了诸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以及医保按病种付费制度等社保改革最前沿的内容,另一方面喻术红教授和张荣芳教授作为专家学者也现场解答了部门领导们关心的理论热点问题;10日上午,师生们同荆州市所属各级仲裁院的领导、部分仲裁员以及法官、律师开展了交流活动,了解到了基层仲裁组织面临的困境,也总结出了目前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领域裁审衔接存在的诸多问题。
(图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现场)
(图为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现场)
1月16日-17日,调研组再赴襄阳,分别于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展开了讨论学习活动。在襄阳市中院的调研中,调研组重点围绕《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以及第85条的理解和适用等问题咨询了实务部门的意见,同时两位老师还与中院的青年法官们共同探讨了复杂用工形式下,视为工伤情形所产生的连带赔偿责任问题。襄阳市人社局的调研活动则主要围绕着社会保险费征收和补缴两大环节所产生的问题展开,市地税局的有关领导还特地参会并且从不同的视角谈到了社会保险法在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存在的问题,引发现场热烈讨论。
(图为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现场)
1月18日下午,调研组在张荣芳教授的带领下来到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地了解武汉市各类社保项目的实施情况,并特别就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和发放流程以及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相关问题与医保中心的负责人展开了交流;武汉市人社局也就新形势下大数据技术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运用做了简要介绍。
(图为喻术红教授)
(图为张荣芳教授)
(图为班小辉老师)
经过三地多场次的座谈交流,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组织的本次调研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表现在一方面中心师生们通过深入到基层实务部门与相关人员采取座谈交流和问题研讨的形式,真实了解到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实际运行当中的具体样态,检验了自身的理论研究成果,强化了学术研究的问题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此次的系列调研活动,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同实务部门不断加深了联系,拓宽了理论研究与实践沟通的渠道,同时也为各基层部门送去了理论指导。今后,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乃至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将更密切联系省内各地市实务部门的专家们一道开展更加广泛而深入的学术研究活动,为理论研究更好地指导实践做出更富有成效的努力。
撰稿:刘云
摄影:程凌、田蒙蒙、刘若冰、林娜、刘艳阳
文章出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