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明年的经济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两个指导性意见,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理清明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的新变化,实现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要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置能力,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环境的新情况新变化,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制定司法政策和指导意见。要加强对大要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群体性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破产案件等可能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案件,要及时研究、依法妥善处置,努力提高业务监督和指导能力。
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法院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调解、促进和解,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功能,加快研究和探索速裁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标准和办理程序,努力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文章出处:中国法律信息网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812/225027561.htm